本文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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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管重罰方可斷了商家發“疫情財”的念想
□吳學安因哄抬血氧儀價格,魚躍醫療被罰270萬元。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公布第五批查處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違法典型案例,一批哄抬價格、使用過期醫用防護口罩、擅自生產“醫用防護服”的企業和機構被曝光。(據2月3日新華報業網)去年年底,新冠病毒感染進入高峰期,國內市場的血氧儀需求大幅上升,甚至出現一“儀”難求的情況。在此期間,作為醫療器械生產廠家的魚躍醫療頻頻被曝出過度漲價、缺貨、發貨后召回等問題,一時引起廣大消費者強烈不滿。魚躍醫療之所以引起消費者不滿,是因其哄抬價格的產品是血氧儀,是用來監測新冠病毒感染者關鍵指標血氧濃度的儀器。更加惡劣的是,有商家甚至囤積居奇,然后跟風漲價。由此說來,魚躍醫療的違法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更難脫趁“疫”打劫之嫌。據江蘇省鎮江市市場監管局調查公示,魚躍醫療在產品生產成本僅上漲47%的情況下,將其平均銷售價上調了131.78%。這種見利忘義、坐地起價的行為,已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導致特殊時期醫療資源問題雪上加霜,不僅妨害疫情防控大局,更讓消費者產生強烈的不公平感,從而引發公眾極大不滿。對此類行為,必須依法出招、嚴格懲治。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價格法相關規定,對魚躍醫療開出了270萬元的罰單。商家追求利潤可以理解,但賺錢絕不能建立在侵害公共利益之上。疫情防控期間,魚躍醫療利用市場供需緊張狀況大幅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推動血氧儀市場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是趁人之危、發“疫情財”,其行為完全可以用惡劣來形容,被處以重罰純屬咎由自取。對于那些把疫情當作漲價的契機,哄抬涉疫產品價格,企圖“大賺一筆”的涉事企業,必須嚴管重罰、露頭就打,絕不能“罰酒三杯”了事,只有懲罰措施讓其喊疼、長記性,才能徹底斷了特殊時期哄抬物價、發“疫情財”的念想。